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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換貨說明

最後更新:2026-10-13(草稿)

7 天猶豫期

依消費者保護法第 19 條,你收到商品後 7 天內(含例假日,從取件或簽收的隔天算起),可以不說明理由退貨、解除契約,不用負擔任何費用。

怎麼退

  1. 在 7 天內寫信到 intention.made@gmail.com,附上訂單編號、要退的品項。寄出 email 的時間就算你通知解約的時間。
  2. 我們會在 2 個工作天內回信,提供退貨方式(超商寄件代碼或宅配到府取件),退貨運費由我們負擔。
  3. 請把商品連同吊牌、配件、包裝一起寄回,盡量維持收到時的樣子。為了確認尺寸或質感試穿是可以的;如果因為檢查以外的使用(例如穿著外出、洗過、剪掉吊牌)讓商品毀損或價值減少,我們會依法請你負責減少的部分。

退款

我們收到退回的商品(或你的解約通知)隔天起 15 天內完成退款:信用卡刷退到原卡(入帳時間依發卡銀行,通常 7–14 個工作天);ATM 或超商代碼付款,會請你提供本人帳戶退款。電子發票由我們作廢或開立折讓,不用你寄回紙本。

換尺寸

想換尺寸請一樣在 7 天內來信。有庫存就直接換,來回運費由我們負擔一次;限量款若已售完,會改辦退款。

商品有瑕疵或寄錯

收到時如果有瑕疵、寄錯款式或尺寸,請在收到後盡快來信並附照片,我們負擔運費換新或退款,不受 7 天限制(依民法瑕疵擔保規定)。